7月19日讯 今天,前申花助教高荣鑫在个人社媒发文,控诉律师张冰收了他3万块却不办事。
高荣鑫社媒全文如下:
不好意思,给大家添麻烦了。我就是张冰口中的高荣鑫。事情经过是这样的:本人,于2022年1月22日,被人在网上恶意诽谤。并于2022年1月23日,前往所在地报案(已开具报案回执)并于2022年1月27日前往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商谈,商谈期间,包括您在内,一共2名律师,另一名律师王律师,是您口中从某某GA出来做律师的。您会和他一同协助我处理我的法律纠纷。2022年1月28日,(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😷)在微信上,对您给我的《法律服务合同》进行确认,合同总金额:6万元,首次付款3万元。剩余3万元在对我造谣的那个人发公开的《道歉申明》或收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后支付。
我当日就通过转账的方式,将钱汇入您律师事务所。并且我把所有收集到的证据,如《报案回执单》,《贵州足球俱乐部申明》,《相关同事的聊天截图》,《相关同事的电话录音》《贵州俱乐部给我缴纳的社保凭证》都发给您时任团队成员黄律师那里。可以说,我的官司,100%可以赢,哪怕是个新手,都可以赢的官司,却让我在整个2022年,都在追问,询问,等待中度过。直至2023年,事情一直没有任何下文。
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将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宋承良后,您着急的和我说,这件事情,可以帮我处理,大家不要闹的太难看等等。甚至“违背法律常识”的和我说,帮我马上进行诉讼(要知道,那时候已经过了追诉期了)。就这样事情一直拖到2024年,我离开申花以后。我可以空下来解决我和您之间的问题,但是得到的答复确是您一而再再而三的“拖延,扯皮和不知道”。
今年3月,我向虹口区司法局对您的“不作为”进行投诉,通过虹口区司法局老师的协调,您才同意和我进行协商处理。跟您协商期间,您承认收了我的钱,也承认这件事没办好,也承认您和某GA出来的王律师共同分了这3万元的首付款。我作为当事人,我不管你们怎么进行的分配,我只知道我付了钱,没打官司,您甚至和我说我花的3万块钱是帮我报案的钱?报案我不会?况且,我是在完成报案后,由派出所告知诽谤属于民事自诉案件,才找您代理我的案子。
我和您认识12年,那会我的朋友圈只有你是律师,而且12年期间我也给您介绍了不少客户。我甚至没有喝过您一瓶水。您嘴里口口声声的“朋友,兄弟”,在我碰到诽谤的时候,您没有放在心上,甚至我可以说,您就连我想起诉谁,您都不知道。在这里我想问您六个问题:
1、您是否收了我3万块钱?
2、和您分钱的王律师之前是干嘛的?拿了我15000干嘛去了?
3、6万块钱如果是让您帮我报案,我是傻还是呆,我和你签这个合同?
4、您今天给我发微信,说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,请问我违反了哪一条法律?法律依据在哪?
5、您不觉得作为一个为民请命的律师,拿了当事人的钱,不办事,最后还让司法局出面协调,是不是很扯淡?
6、您口中的王律师,和我说的他的关系和工作经历,我是否可以以诈骗的名义起诉你们?诈骗多少金额可以入刑?
最后,跟您说一下,我是一个二次受害者,被人诽谤我受害了,找了你做律师,我也受害了。人在做,天在看。我没义务对您和我之间的事情守口如瓶(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聊天记录,通话录音等等),也没义务为你考虑那么多。今天事已至此,且行且珍惜。